《会展活动激励计划》及《国际性会议及专业展览支持计划》实施至今,一直由澳门特区政府以公帑支付批给的财政支持款项。因此,批给实体在审批期间,需作出包括公共利益原则的整体考虑,以确保公共资源得以适当运用。同时,藉着是次修订,把统计暨普查局对会展活动收集资料的权利反映于两项计划的条文当中。
此外,为促使业界在充分准备下筹办会展活动,且让审批实体获得足够时间审理申请,现把《会展活动激励计划》及《国际性会议及专业展览支持计划》的申请期限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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